本會宗旨如下: 
            
為提升工商經濟徵信服務品質,保障市場交易安全及市場調查的重要性,並維護工商企業知的權益,配合政府相關法令建立完善徵信制度,以促進經濟繁榮之發展、社會和諧之安定。
           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中華民國工商經濟市場調查徵信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
           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 
           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 
           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 
          
         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           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          
